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工作目标。到2020年,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优质均衡迈进。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城镇学校建设。扎实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确保五年计划确定的学校建设任务完成。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 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二是加快农村中小学建设。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和农村寄宿制学校规划,确保完成改扩建、新建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切实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基本需求, 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 建设小而优、小而美的乡村学校。三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实施消除大班额规划。认真落实消除大班额规划,到2018年底,全市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3%以内, 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底,全市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0年之后比例逐年降低,直至全部消除。五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建立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六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七是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八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和督导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