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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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字号: 】  来 源:安阳市教育局  作者:教师资格中心  编 辑:任志彬 发布时间: 2019-09-03 浏览次数   收 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第五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9〕382 号)和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人[2017]212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19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定期注册人员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为公办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即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 “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我市列入 2019 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主要包括: 2018年新招聘教师、2018年新调入本市人员以及其他未注册今年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
       二、注册程序及时间节点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9月20日至9月30日)
       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实行网上个人申请。学校要统一组织符合首次注册条件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e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扳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网报”栏目进行网上申请。学校对本校教师提交的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统一报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局直各学校、市直其他学校与9月30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审核。
       2.县级审核(9月20日至10月底)
       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教师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合格”“延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审核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内)。
       3.市级复核(11月)
       市教育局对教师注册数据进行复核。
       4.省级终审(12月)
       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在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对全省注册申请进行终审,按照定期注册条件,给出终审结论。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全市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计划,做好定期注册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定期注册人员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定期注册人员提供方便条件。
       2.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熟练掌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认定的有关政策,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3.工作中坚持依法定期注册,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认真审核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
       4.各地要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372-5116827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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