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验印的
毕业证书丢失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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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字号: 】  来 源:职成教育科  作者:  编 辑:冯兴荣 发布时间: 2023-06-14 浏览次数   收 藏
事项名称

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验印的毕业证书丢失可办理

事项编码

4105010016H0003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安阳市教育局

实施依据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第三十八条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明网上办理服务和进一步规范学历认证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266号,提交申请: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照片;毕业证明原件的电子照片;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或省市招办/学籍管理部门印章的电子照片(2008年至2015年春入学的,可不提供录取审批表);近期正面名冠一寸红底彩色相片。纸质原件由申请人留存。

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须知》,申请人登陆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www.vae.ha.cn/),在线注册、上传认证所需材料的电子照片,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地点

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安阳市、市民之家二楼大厅17号窗口)

服务电话0372-5389152
0372-5116816

投诉机构

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372-5116823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法定时间承诺时间
受 理 

申请人登陆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www.vae.ha.cn/),进入“开具中职学历证明书”链接,在线注册个人信息、按照步骤上传所需材料的电子版

行政审批服务科14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审 核

申请人资料网上提交后,由省级中等职业教育认证中心对内容进行审验,内容审查结束后,对于同意办理的,由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并且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打印证明。

行政审批服务科
办 结

申请人可选择到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中心自取或邮寄方式取得证明书。

行政审批服务科
违法责任

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未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等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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