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市级表彰
分享:
【浏览字号: 】  来 源:基础教育科  作者:  编 辑:冯兴荣 发布时间: 2023-06-14 浏览次数   收 藏
事项名称

河南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市级表彰

事项编码

4105010016I0002

职权类别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安阳市教育局

实施依据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高中阶段评选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对德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地点

安阳市、市民之家二楼大厅17号窗口(或在安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服务电话0372-5389152
0372-5116821
0372-5116815
0372-5116816

投诉机构

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372-5116823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法定时间承诺时间
发布通知

市教育局下发评选表彰优秀班主任工作通知。

基础教育科

推荐公示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开展本级推荐工作,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基础教育科 推荐上报(20个工作日) 
审核汇总

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推荐的拟表彰人选进行汇总审核。

基础教育科

审批服务科

10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公 示

市教育局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

基础教育科5个工作日
表 彰市教育局印发表彰文件,授予荣誉证书

基础教育

审批服务科

5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违法责任

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未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等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点击附件下载查看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电子版).ra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2020 主办单位:安阳市教育局 网站标识码:4105000060 豫ICP备2020029057号 网站地图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朝霞路与建安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邮政编码:455000 电话:0372-5116811 电子邮箱:aysjyjggyx@163.com
豫公网安备 41050202000195号 网站访问量: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