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现将 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效能为导向、以服务为中心”,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服务效能提升列入日常的议事日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我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调整工作,按照依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进一步增强了网站的功能性、便民性,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一)健全组织保障。成立了安阳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市教育局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2020年,安排专项经费5万余元,专门用于教育局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培训表彰等工作。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全过程管理。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直接沟通,通过聆听需求、解疑释惑,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市教育局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梳理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的工作制度,完善发布、解读、回应的工作规范,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四)“两微”政务影响力大。新媒体服务力进一步提高,在我省教育系统新媒体综合影响力排名中,长期保持领先地位。在年全国发布的《2020年度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中,安阳市教育局微博再次入围“全国十大教育微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按照省市要求逐步完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020年,按文件公开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事项,公开各类文件95件,教育规章制度3件。向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200余条。安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327篇,独立用户访问总量2880000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016条,独立用户关注量62000次,微博公众号推送信息516条;订阅数256000次,通过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共办理建议提案59件,市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38件,主办件30件,协办件8件。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达到三个100%,所有适宜公开的政协提案均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公开。
(一)网上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市委市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积极办理“市长热线”“市长信箱”“人民网留言”等政务服务来件,2020年,办理来件630余份,办结率100%,满意率99%,社会影响反映良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复满意。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审查、答复、备案存档等工作流程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权利。2020年,市教育局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次,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结,不予公开1件次,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次,全年以来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2020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依据教育局机构人员变化,动态调整安阳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与规范性,公文制发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予以发布,做到发布栏目规范,便于公众查询。做好门户网站自查自检工作,定期核查链接,修复安全漏洞,同步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做好网络建设与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研究制定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办法,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安阳教育”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供目录编制说明,根据教育局职能和重点工作,细化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完善,保证目录与信息内容链接同步更新。
(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基层政务公开196条,以及本部门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五公开”的要求,汇总形成全市教育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细化到三级提纲,每个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类别、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中考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细化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具体要求,重点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解读、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的“五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教育督导开展情况和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八)建立考核工作机制。通过考核促进局机关、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单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安阳市教育局开展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考核采用日常性报送季度考核、自查自评督办、年度集中性考核评定等方式。由局办公室对考核分数进行汇总、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最后得分评出名次,在年底对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考核极大促进了局机关、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单位(学校)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335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2项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项 |
94.4万元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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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件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8 |
0 |
0 |
0 |
0 |
0 |
8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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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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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与关联性,做到政策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文件,鼓励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结合公众关注点、困惑点,梳理提炼条目,探索以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形式开展解读,并同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增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二是依据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局官网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栏目及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信息。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主动、表述准确、发布及时、查询方便。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阳市教育局联系(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朝霞路与建安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邮编:455000,电话:0372-5116811,传真:0372-5116855,电子邮箱:aysjyjggy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