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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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字号: 】  来 源:基础教育科  作者:  编 辑:冯兴荣 发布时间: 2021-02-02 浏览次数   收 藏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32号)精神,决定自2021年起调整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周期(由原来每两年一届调整为每四年一届)。为做好我市2021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我市推荐参加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反映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目前暂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成果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的产生必须直接对教学过程本身进行变革,接受教学实践的检验。教育管理、升学制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经费投入机制等与教学工作密切相关,但只是对学校教学起着辅助作用、甚至支撑作用,不是直接对教学过程本身进行改革与实践探索,同时也主要是政府职能而非一线教师职责,因此上述内容不纳入此次成果推选范围。

各单位向市教育局推选的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或者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或者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或显著的成效,在市内或县内产生较大影响,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省教育厅要求,特等奖、一等奖教学成果须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二等奖须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

三、推选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所属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教育局不直接受理任何个人或县(市、区)属单位的申请。局直各单位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

(二)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个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退休人员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需提交《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按照《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填报事宜的说明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真实、规范。

四、推选名额分配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各单位受理申报成果,须先行开展评选,按照市教育局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各县(市、区)在集体报送本地成果材料时,需同时向市教育局提交本地初评情况简报等佐证性材料。

(二)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由一线教师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原则上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

五、推荐成果评审

市教育局将成立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推选工作。

成果评审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以审阅申报材料、综合评议、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或现场答辩。

我市将对评审出的基础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并择优推选出19件报送省教育厅参加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六、异议处理

各单位报送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材料,市教育局在受理成果推荐材料后将在“安阳市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时间内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市教育局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推选资格。

七、其他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选工作,于2021年3月2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至基础教育科。

(二)《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事宜的说明》、《2021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市级单位、省直管县(市)信息表》、《2021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请在“安阳市教育局网站”下载。

(三)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各单位报送的每一项研究成果均须认真准备如下材料:

1. 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 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

3. 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为便于网络申报,上述3项文字材料要用计算机录入(小四号字体),电子档为PDF格式,不得剪贴。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

4. 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 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上述1-4项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1-5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1张(不超过500M)。

除上述材料外,市教育局不再接收其它材料。如确有反映成果水平的其它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上展示,并在《申报表》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保证网页开通运转,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6. 纸质材料报送。请各单位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牛皮纸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CD-R光盘应单独装袋注明。

7.各单位要将每项成果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以存储U盘的方式报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并确保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的一致。

8.请各单位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于3月1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单位报送材料不再返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联系方式:基础教育科、崔老师,联系电话:0372-5116815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 doc

1.2021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选名额分配

2.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2021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事宜的说明

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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