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致考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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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字号: 】  来 源:招生办公室  作者:  编 辑:冯兴荣 发布时间: 2021-03-05 浏览次数   收 藏

各位考生:

欢迎参加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进行。在我省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下,为维护广大考生身心健康和考试公平公正,现温馨提醒如下:

1.请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食宿;考前请考生严密关注前往考点的道路、交通等情况,以免耽误考试,考点不提供机动车停车位,请考生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赴考,赴考途中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安阳市考点设在市区、汤阴县。考生可于3月12日14:30赴考点查看有关考试宣传版面,熟悉考点环境,但不可进入考点。

2.请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相关要求,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齐全方可入场考试。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要求,否则无法入场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来自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试当日,考生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前2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照监考员指令顺序入场。每个考试单元进入考场,应主动上交体温监测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随身物品检查等,配合监考员工作。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有特殊需求的考生请联系考点主考,获得主考同意后方可带入,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

6.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自行携带文具,考试文具由所属考点提供,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7.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请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8.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文具、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9.本次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实行全时段、无死角的网上监控和录像,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10.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投诉举报电话,河南省:0371-55610639 安阳市:0372-2205708

祝所有考生都能考出理想的成绩!

安阳市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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