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2021〕21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段及学科
学科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初中语文、道德与法治、数学、化学、生物;小学语文、数学;学前教育。
二、名额分配
省名师培育对象各县(市、区)每学段每学科各1人,局直学校每校1人。
三、遴选对象
遴选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一线学科专任教师、兼职任教的校(园)长、在薄弱学校兼职任教的教研员。校(园)长申报需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兼职任教证明。教研员申报需选定一所当地薄弱学校兼职任教,所在教研室与学校签订至少 3 年的任教协议。
四、省级名师培育对象遴选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乐于奉献;
2.具有较高的学科素养和专业水平,学生(家长)评教结果良好以上;
3.有强烈的专业发展需求,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很好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具备教育教学资源整合能力和网络教研能力,按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4.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5.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6.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推荐人选还需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近5年来,在农村学校连续工作 20 年以上教师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
1.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市级优质课大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被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 质教育先进教师;
2.主持过省辖市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 CN 刊物上发表过 1 篇(含)以上论文,或在省辖市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与任教学科一致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或专著,其中本人撰写 5000 字以上;
3.获得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者,不受年龄和推荐指标限制,直接上报,市局依据不超过省厅分配指标的5%比例,经市级遴选推荐上报省厅。
1.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限前 3 名);
2.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限前 2 名);
3.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 1 篇相关专业领域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
省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级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学前教育游戏比赛、教育案例分析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名额分配和遴选条件统筹安排好本县(市、区)学员的选派工作。做到名额到校、通知到人,遴选名师培育对象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
(二)各单位于8月17日前完成学员遴选推荐。并将省骨干教师证和业绩评分细则(见附件1)中的相关材料原件电子版打包报教师教育科邮箱进行审核。业绩评审表电子版(附件2)发邮箱。
(三)凡近几年省培计划和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确定为省名师培育对象和省培计划遴选上的省名师培育对象,不再参与2021年中原名师工作室省名师培育对象的遴选。
教师教育科联系人:朱云浩;电话:0372-5116818,邮箱:aysx6818@163.com。
附 件
省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业绩评分细则(修订稿)
1.省、市颁发的优质课教学一等奖、省幼儿园教师基本
功比赛、游戏活动比赛一等奖、乡村教师优质课一等奖和教育案例分析比赛一等奖,;或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项,优质课省级1项积2分,市级1项积1分,课题国家级1项积3分,省级1项积2分,市级1项积1分,以上项目按发证最高级别只记一次,不累计积分。
2.近5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培训证书,有一项积0.5分,最高不超过1分。
3.教育行政部门德育表彰,省级部门一项积4分,市级部门一项积3分(教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以上项目按表彰最高级别只记一次,不累计积分。
4.辅导青年教师证书,有一项省级积1分,市级积0.5分,按发证最高级别只记一次,不累计积分。
5.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发展性测评良好积0.5分,优秀积1分。
6.既是市名师又是省骨干的积1分。
7.所主持的名师工作室被评为三星级积1分,评为四星级积2分,评为五星级积3分。
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印发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