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支教工作总结及2021-2022学年支教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人事科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JYJRSK20210906A212
发文字号 :安教人函〔2021〕439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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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有关学校:

为继续做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支教工作总结

为科学安排好2021-2022学年农村薄弱学校的支教帮扶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的支教帮扶总结工作。

(一)受援学校主要总结:支教教师是否严格文件要求累计完成60课时(不含60课时)以上的支教帮扶任务,支教帮扶期间的现实表现、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二)派出学校主要总结:支教教师支教期间的支教帮扶情况以及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问题,审查支教教师是否严格文件要求在完整学年内是否累计完成60课时(不含60课时)以上的支教帮扶任务。

(三)受援学校和派出学校要根据支教教师支教帮扶期间的现实表现以及完成任务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填写《2020支教教师工作鉴定表》,不得弄虚作假。

(四)各派出学校在审查合格后方可向人事科提出支教帮扶复查申请,未上报支教帮扶复查申请的均视为没有完成当年支教帮扶任务,下学年不得再安排新的支教教师。

局直各学校务必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2020-2021学年支教帮扶总结、《2020年度支教教师工作鉴定表》、支教帮扶复查申请书(盖章)报市教育局人事科(不单独接收支教教师个人报送的材料)。

二、2020-2021学年支教工作安排

支教教师的选派要严格控制在支教派出学校在编在职教师数的3%以内;学校近3年内有新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应安排新进教师参加支教。

(一)支教工作安排

1.支教教师在受援学校可以担任相应课程或专业的教学任务或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课题研究、结队帮扶等多种形式,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业务能力。

2.各派出学校要根据受援学校的学科、专业需求,重点选派具有高级职称的城镇优秀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参加支教帮扶任务。支教教师实行累计工作量制,累计完成60课时(不含60课时)以上的支教帮扶任务,视为完成1学年支教任务。

(二)支教工作管理

1.受援学校校长作为支教教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为支教教师创设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同时,一定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最大限度的发挥好支教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支教期间,因患病等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支教的,由本人分别向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中止支教,不再享受支教相关待遇。

2.支教派出(受援)学校要做好支教档案管理工作,将支教计划、课程安排、上课教案、教科研活动、签到登记、支教帮带记录等资料及照片做好分类整理,以备查询。

3.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支教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对组织管理不力、欺上瞒下、“空支”等现象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双方校长责任。对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不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规定完成支教帮扶任务或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一)局直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认真总结支教经验,大力宣扬支教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支教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支教教师要立足大局、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好支教教师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为扎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贡献。

(三)相关学校务必于9月10日18时前将附件1-4(纸质盖章)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新学年支教人员一经确定,不得进行增减、调换。

联系人:郭 杰 联系电话:0372-5116892

邮 箱:aysjyjrsk5116892@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支教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支教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安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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