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依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安阳市教育系统信用评价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现印发给你们。一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各单位、各学校要通过集中宣讲、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制度》原文,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掌握信用底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诚实守信的公民。二要扎实开展信用评价。各单位、各学校要用好评价指标,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守信,对违反信用评价指标、出现失信行为的要纳入其个人信用报告,并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其失信行为在市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营造全市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022年1月6日
安阳市教育系统信用评价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信用环境,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规范教育行政机关及学校办学、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力争构建规范有序、监管有力、诚实守信的教育行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一)政务信用评价指标
1.遵守有关规定,兑现有关工作承诺;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简化办事程序;
3.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项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教育信息;
4.加强对信用承诺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5.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6.在争取荣誉、利益时不虚报、谎报成绩;
7.本单位无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二)学校信用评价指标
1.积极推进学校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2.全面落实学校章程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
4.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将学校诚信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5.把诚信建设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师德管理;
6.本单位无失信被执行人,无失德失范行为教师。
(三)教师信用评价指标
1.关爱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歧视,不体罚学生;
2.认真备课、批改作业,不得无教案上课、让学生或家长代替批改作业;
3.不得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
4.不得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不得以各种理由乱收费;
5.在教学科研中不得出现学术剽窃、论文造假等弄虚作假问题;
6.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7.没有其他行业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学生信用评价指标
1.诚信考试,严守考风考纪,不得出现作弊、替考等行为;
2.注重德育品行,不得违反校规校纪;
3.遵守公序良俗,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五)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指标
1.依法依规办学,诚信办学;
2.不得聘任在职教师;
3.聘用教师须持有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
4.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培训学生签订书面合同;
5.按收费标准收费,对学生的合理退费要求按规定退费;
6.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不虚假宣传,不夸大培训效果,不暗示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
7.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在许可范围内开展;
8.履行作出的公开信用承诺,违背承诺自愿接受惩戒。
三、评价结果运用
1.建立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诚信档案。公务员要按照《关于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的通知》(安发改财金〔2021〕514号)要求,建立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员和教师可参照执行。凡出现失信行为的,要纳入其个人档案,并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在教师晋升职称、评选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管专家等晋升和评先时,需由机关科室或学校出具信用报告。
2.建立学生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将诚信作为学生德育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通过诚信品德评价机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品行情况,各类违纪情况等做好全方位的详实的记录,与评优奖惩等综合评价挂钩,引导学生养成诚信理念。
3.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管理。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加强信用监管。在行政审批前,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运营后,要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并依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出现失信行为后,要对失信主体约谈并督促整改,并向市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系统机制反馈奖惩执行案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学校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各学校依据此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专人负责信用信息的统一管理、披露和使用,并对信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注重整体实效。将诚信教育融入机关、学校日常工作中。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将诚信教育纳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之中,与日常工作进行有机整合。加大诚信典型宣传力度,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诚信实践活动,提高诚信意识,营造教育系统良好的诚信氛围。
3.强化工作落实。把信用评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着力从信用承诺兑现、应用信用报告、开展信用评价、失信曝光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大全市教育系统信用评价建设奖惩力度,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信用评价建设良好形象。
安阳市教育局
2022年1月6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