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安阳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阳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安阳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优化平台建设。通过自查自检纠错的方式,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网站链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整改网站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新媒体服务力进一步提高,充分保证了社会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我省教育系统新媒体综合影响力排名中,长期保持领先地位。在全国发布的《2021年度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中,安阳市教育局微博再次入围“全国十大教育微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门户网站、新媒体发挥作用明显。2021年,安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939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2308条,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类信息3条,主动公开本部门文件通知48条,重点领域信息101条,学前教育3条,义务教育13条,普通高中7条,职业教育9条,权责清单28条,公示公告14条,其他文件(含转上级文件)通知405条,公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63件,通过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通过安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80条,微博(安阳市教育局)发布信息5800条。及时公开市教育局、局直各单位年度部门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等财务数据。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42项,累计金额3010.47万余元,政府集中采购23项,累计金额2617万元。
(二)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目前,市级21项教育审批服务最小颗粒化事项已在河南省政务平台发布,办理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线上办结。2021年共受理网上政务服务办件量3018件,其中行政许可9项,办理1837件,行政奖励2项,办理22件,公共服务7项,办理1152件,行政检查1件,办理7件,其他行政权力2项,办结率100%,深受群众欢迎和好评。接收安阳12345市民热线留言数量1148件,均及时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社会影响反映良好。
(三)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安阳市教育局主动作为,将数据共享查询接口纳入安阳市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安馨办”,共处理信息162381余条,其中“小升初电脑派位结果查询”信息24244条,“年度中招成绩查询”信息70951条,“年度普通高中录取查询”信息31923条,“教师资格认定”信息6113条,“普通高中毕业生”信息29150条。坚持以“数据多跑腿”“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复满意。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对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完善。重点对机关的职能、办事程序和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在形成或更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的规定。2021年,安阳市教育局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次,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结,不予公开6件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次,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积极主动做好舆情分析处置工作。建立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制度。重要政策出台,均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余次),由相关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做好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着力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家长夜校”《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多次大型活动集中采访报道。高标准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协调组织媒体记者进行多方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发布新闻通稿。2021年招生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组织安阳融媒体集中采访报道2次,实现了招生等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六)强化监督审查,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同步进行。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安阳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公开的信息,严格做到局办公室把好政策关,职能科室把好业务关,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把好密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七)做好监督保障。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安阳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义务领域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专项规范与检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2项 | 3010.47万元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6 | 0 | 0 | 0 | 0 | 0 | 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 他 处 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安阳市教育局将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持续加强基础性日常公开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二)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加强政务网站和“两微一端”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采用音视频、图表、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发布;在发布渠道上,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平台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进行公开。
(三)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通过专题讲座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一支优秀的队伍。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过保密审查,保证政府信息的安全。
3.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机关各科室信息员的联系沟通,使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得以进一步提高。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阳市教育局联系(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朝霞路与建安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邮编:455000,电话:0372-5116811,传真:0372-5116855,电子邮箱:aysjyjggyx@163.com)。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