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安阳特殊教育学校:
为充分展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成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省级首批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集团推荐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办基〔2022〕108号评估标准中6个评估条件为前置条件,各县(市、区)对通过前置条件审核的参评教育集团进行初评、公示,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复评。
二、市级复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林州市、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可报2个教育集团,其他县区可报1个教育集团。同一个教育集团中不得同时有公民办学校。
三、市教育局评估组将根据复评情况,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5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申报表、推荐汇总表、推荐工作报告(含本地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公示情况等)、教育部门同意或批准成立教育集团的材料、评分表、前置条件审核情况证明、核心校和成员校学校性质说明、佐证材料各一式三份报市教育局1036房间,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关于省级首批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集团推荐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2022年4月13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