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安全办(信访科)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2-00072
发文字号 :安教安〔2022〕149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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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0日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工作安排,深刻汲取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着力消除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安全隐患,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安委〔2022〕1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师生至上、生命至上,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迅速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查透隐患,坚决关停,杜绝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同时,积极协调文广体旅、科技等部门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工作。

  (二)排查内容。一是排查建筑基本情况。对照建筑图纸、产权证书等资料,核查建筑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建设时间、改扩建(装饰装修)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途、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二是排查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包括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隐患;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隐患;房屋用途,包括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等隐患;失修失养,包括建筑年代较长,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用电用气不安全、消防不达标等隐患。三是排查周边环境。包括占压地下燃气管道、存在地质灾害、边坡不稳定等隐患。

  (三)全面排查。一是明确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二是全面摸底。采取“政府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模式,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双签字”制度,全面查清风险隐患底数。三是强化统筹。要加强多部门综合执法,把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排查整治与“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燃气管网等整治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治理。

  (四)彻底整治。对房屋建筑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第一时间取缔或关停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立安全“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逐项实施问题销号,严把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房屋质量安全关。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5月16日前)。各县(市、区)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全面动员部署,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除患阶段(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6月10日)。6月10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对关停整治的列出清单,按照“分类处置、动态销号”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逐一确定处置意见。

  (三)彻底整治阶段(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30日)。对取缔和关停整治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要跟踪督办,确保不反弹,6月底前彻底消除隐患,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市教育局将组成暗访组对各县(市、区)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暗访督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推动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工作开展。各县(市、区) 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实行县、乡(街道)、村(社区)联动。要落实人员、技术等各项保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压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三)强化督导。市教育局把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要内容,纳入重点督查事项跟踪督办,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强化督导检查。

  (四)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6月10日前将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措施、责任”清单(附件1附件2),7月1日前将校外培训机构及午托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安全办邮箱。

  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崔江斌 电话:0372-5116815

  邮箱:aysxwpx@163.com

  安全办联系人:孙元佶 电话:0372-5116870

  邮箱:ayjya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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