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函〔2022〕320 号) 转发给你们,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和《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于6月30日前报市资助中心。
联系人:孟超 0372-5116833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pdf
2022年6月1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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