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教发规〔2022〕215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一、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意见》“四个原则”“五个任务”“三个措施”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联合工作任务分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拿出专项工作方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编制规划
根据《意见》落实省委“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研究逐步推行寄宿制学校”指示的同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确保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的连续性。县级政府强化主导地位和主体责任,联合各部门形成合力,协同作战,保障建设经费和简化审批手续。以本级的“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为依据,结合前期制定的本级寄宿制学校建设方案,完成编制本级寄宿制学校2023-2025年建设规划。
三、时间要求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本级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和本级寄宿制学校2023-2025年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阳市财政局
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通知.pdf
2022年7月1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