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殷都区教育局,局直高中学校:
根据《关于实施2022年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办师〔2022〕299号)精神,为做好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有机衔接,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储备人才,2022年遴选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开展省级专项培训。重点提高普通高中骨干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素质、教育科研能力以及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普通高中教师队伍,为实施新课程、新教材、高考综合改革等提供高质量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学科及名额分配
各县(市)、殷都区每学科报1人,局直高中每学科报1人。涉及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技术综实劳动(技术指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三、遴选条件
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1〕220号)执行, 培育对象需具备下列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乐于奉献。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学科素养, 学生(家长)评教结果良好以上,按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3.获得市级名师或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推荐人选一般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近5年来) :
1.在县(区)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县(区)级优质课大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被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2.主持过县(区)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1篇(含)以上论文,或在县(区)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公开出版的有关教材或教辅资料;
3.获得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最美教师、 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者,不受年龄和推荐指标限制直接上报,省厅今年分配我市名额34人,市局依据不超过省厅分配指标的5%比例,经遴选上报省厅。
1.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限前3名) ;
2.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权威性杂志发表1篇及以上相关专业领域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 ;
3.在省级优质课大赛或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比赛获奖者。
四、培训方式
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培育周期为一年,采取“动态延伸”的混合培训模式,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任务为集中研修,采取理论浸润+主题论坛的方式进行,综合提升培育对象把握新政策、实施新课程的能力;第二阶段主要任务为成果转化,以校本研修为主要形式,促进培育对象个体经验的提炼总结,更好地发挥辐射示范作用。采取终极评价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育对象进行考核,完成规定的培育任务且各考核项目成绩合格者,将颁发省级骨干教师证书。
五、职责任务
1.每年帮带指导3—5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撰写1篇教师专业成长行动研究报告。
2.每年承担至少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示范课、观摩课。
3.每年至少提交5篇教学反思。
4.积极承担完成各级教育部门和教学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名额分配和遴选条件统筹安排好本县(市、区)学员的选派工作。做到名额到校、通知到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
(二)各单位于9月18日18时前完成学员遴选推荐。并将市骨干教师以上证件和业绩评分细则(见附件1)中的相关材料原件电子版分类按序放在一个pdf文件、业绩评审表电子版(附件2)按评分细则积分排序和公示扫描件、教师申报各级专业荣誉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教师申报各级专业荣誉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扫描件发邮箱,过期不候。
(三)凡近几年省培计划和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确定为省骨干培育对象和省培计划遴选上的高中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不再参与此次的遴选。
教师教育科联系人:朱云浩;电话:0372-5116818 。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关于实施 2022年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 相关附件.pdf
2022年9月1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