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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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字号: 】  来 源:基础教育科  作者:  编 辑:冯兴荣 发布时间: 2021-06-04 浏览次数   收 藏

一、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全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应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原则,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招生入学,各县(市、区)要确保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分工是怎么安排的?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各区配合参与。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三、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四、市政府关于(安政〔2015〕22号)购房上学政策如何规定的?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安政〔2015〕22号)和《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教基一〔2015〕346号),在2015年8月29日—12月31日期间,凡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并获得2万元财政补贴的购房者,且系非安阳市城市户籍人口子女,如确需到我市就读者,与购房所在辖区内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享受同等待遇。

五、市政府关于(安政〔2016〕12号)购房上学政策如何规定的?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安政〔2016〕12号),凡在2016年3月25日—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已获得1万元购房补贴,且已取得居住证的农民购房者申请子女入学,不参加电脑派位,经市教育局认定后直接安排到电脑派位未满的初中就读。

六、民办学校招生的要求有哪些?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逐级报审。

七、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后怎么安排?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校后,与辖区内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同时由学校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注册或接续。

八、符合“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的子女入学有什么优抚政策?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安办文〔2020〕2号)、《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安教基〔2020〕51号),落实引进人才子女招生入学政策。

九、学校化解大班额、进行招生预警是怎么开展的?

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警机制的通知》(安教基〔2020〕145号),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完善小学预警、建立初中预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对于学位紧张的小学,要在加快学校建设、扩大学位供给的同时,逐步采取多校联合划片、“六年一学位”等招生政策予以化解。

十、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问题咨询电话是多少?

按照义务教育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宜,市教育局负责市区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入学问题请按照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进行咨询。

市教育局5116821,文峰区5117285,北关区5923394,殷都区5139713,龙安区3266511,安阳县3804039,林州市6806208,汤阴县6208317,内黄县7729196。

十一、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有哪些?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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