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2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4日
安阳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豫政〔2021〕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加快培养数以千万计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更好地满足安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崇尚技能的价值导向,优化技能社会建设环境,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水平,打造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为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奋斗目标,推进安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逐步健全开放灵活的终身教育体系,使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贡献和重大作用日益凸显,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二、强化德技并修,树立崇尚技能的价值导向
(三)健全德技并修的育人导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职业院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积极培养推荐省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参与打造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重点建设1—2个市级思政和德育工作教育基地。着力加强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美育、心理健康和法治教育。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文明风采”、师德师风建设演讲等活动,通过大国工匠、劳动模范进校园和经典诵读、道德讲堂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四)推进技能社会的文化建设。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举办技能大赛、素质能力大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规范选用国家统一编写的中等职业学校思政、语文、历史课程教材和高等职业学校思政理论课教材,引导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深入挖掘红旗渠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并努力建设为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职业教育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示范基地。
(五)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要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在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确保每周不少于1课时,将技术技能教育与劳动教育、职业启蒙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职业院校要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个学时。全面推进职业体验教育,每个县(市、区)要建设1个向社会开放的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基地,开展职业意识及通用技术技能教育。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努力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类型特征,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六)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需要,认真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布局,通过原址改扩建、异地搬迁、新建等方式进行调整,集中力量办好一所高水平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是:加快推进殷都区职业教育中心(殷都区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建设和林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建设。支持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老校区基础上启动“扩建二期”工程,支持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学生宿舍项目建设,支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建二期项目建设。同时,支持在林州市新建安阳理工职业学院。
(七)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各县(市、区)要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3—5年的努力,推动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实施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重点建设3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3个高水平专业(群)。支持安阳特殊教育学校办好残疾人中职班。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探索举办以艺术、体育等为核心培养内容的特色职业学校。
(八)落实职业教育高考制度。落实深化高考改革,建立春季“职教高考”制度,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报考人员为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50%。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规模,支持安阳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3+2”对口贯通培养试点。
(九)支持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支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办好服务地方发展的特色优势专业(群),逐步建设成为集就业教育、升学教育、培训教育、创新中心于一体的区域技术技能积累的重要资源集聚地。实施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所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3—5个高水平专业(群)。推进专科层次职业教育质量型扩招,扩大“3+2”分段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十)推动本科层次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安阳工学院建设成为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支持安阳师范学院部分专业(集群)向应用技术类专业转型发展,支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和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向高层次职业教育院校发展。建立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深化产教融合,大力推进校企“双元”育人
(十一)打造产教融合发展平台。推动职业院校与安阳市产业集聚区紧密对接,与规模大、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安阳市千亿级工业主导产业和百亿级特色产业紧密对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协同育人、实训就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结合河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争创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打造产教融合高地,落实“洹泉涌流”人才聚集计划,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建设一批对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专业和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提升校企“双元”育人水平。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进职校”系列活动,推广企业和职业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双主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等校企“双元”育人模式。探索建立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信息,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促进校企需求精准对接。
(十二)完善校企合作激励政策。落实《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二级学院和培训机构。校企合作中,允许学校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探索建立企业根据校企合作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机制,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支持力度,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现代学徒制等项目给予支持。
五、深化“三教”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十三)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认定办法。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组织开展安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活动。落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落实区别于普通教育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系,落实和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落实师资双向流动、兼职兼薪办法。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支持职业院校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允许学校按编制数额20%左右的比例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对职业院校引进兼职教师的,职业院校可统筹资金使用。
(十四)深化课程和教材改革。规范和加强职业教育教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材管理的规定,规范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推荐省级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省级规划教材和具有河南特色的省级规划教材,充分利用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积极开发校企合作的地方特色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建立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机制。
(十五)深化教学方法改革。推进“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组织开展“一教师一优课、一专业一品牌”活动,促进职业院校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大力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法,在教学中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十六)改革评价考核机制。深化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破除教育评价体系中的“五唯”顽疾。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将结果作为对职业院校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积极对接省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职业院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评价。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六、拓展成才路径,推进技能学习终身化
(十七)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各县(市、区)要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职业院校办学的重要功能和新的增长点,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技能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并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实施“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鼓励技工院校和其他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等,重点加强面向离校未就业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残疾人、去产能分流职工、企业职工等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数的2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有实体依托的社区学院和1个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
(十八)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监督,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积极配合省开展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制度改革试点,为学习者提供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灵活多样的弹性学习形式。积极参与省制定的学习成果互认标准,建立学习者个人学习账户和终身学习电子档案,逐步推进学校之间,学校与行业、企业、培训机构之间实现学习成果互认,逐步实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互融通,搭建技能人才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立交桥”。
七、提升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九)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瞄准全市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好办好1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达标中等职业学校,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主动助力区域优势产业集群转型提质,助力特色产业集群高效发展,助力产业绿色发展,并重点加强与产业相关专业建设。加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推行农学结合的弹性学习培养模式,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培养基地,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建设新专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着力培养培训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十)加强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境)外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先进教学模式。支持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等赴国外研修访学。鼓励职业院校招收留学生。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企业“走出去”办学,举办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建立若干所“鲁班工坊”,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和中外人文交流。推动具有安阳优势的中医药、现代农业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走出去”,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安阳职教品牌。
八、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技能社会发展环境
(二十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加强对职业院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带群建,规范职业院校基层工会组织、团组织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进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现代职业院校制度。
(二十二)强化政府协调推进体制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落实政府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市政府把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对县级以上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县级以上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县(市、区)要制定“一地一策”的实施方案。
(二十三)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专业设置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在人员总量内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学校按照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聘标准、内容和程序,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
(二十四)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各县(市、区)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逐步提高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职业院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职业院校加强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将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营造良好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落实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职称评审与职级晋升制度。通过各类技能大赛活动,大力培养安阳市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探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阳市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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