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修订《暴雨红色预警停课安排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安全办(信访科)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2-00119
发文字号 :安教安函〔2022〕326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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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提高全市学校应对极端暴雨天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气象厅关于在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实行停课措施的通知》(教安全〔2022〕51号)要求和《安阳市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安阳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将《安阳市教育局暴雨红色预警停课安排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1日

  (主动公开)

  

安阳市教育局暴雨红色预警停课安排应急预案(修订版)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市学校应对极端暴雨天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气象厅关于在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实行停课措施的通知》工作要求和《安阳市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实施细则》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成立市教育局暴雨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教育局工作组”),全面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应对暴雨红色预警处置工作。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艳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朱中林、刘志军、张金涛、李翔、史航、王九印担任,成员由安全办、办公室、基教科、发规科、机关纪委负责人组成,在市教育局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暴雨红色预警停课安排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市教育局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由史航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工作组的各项决定和措施。

  四、应急响应 

  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和解除预警信息,市教育局向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安阳县教育局及局直各学校发布停课、复课通知。

  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安阳县教育局接到市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和解除预警信息或市教育局发布的停课、复课通知后,要在5分钟内通过微信“联动群”反馈“收到”,并负责迅速向辖区学校发布停课、复课通知。

  局直各学校接到市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和解除预警信息或市教育局发布的停课、复课通知后,要在5分钟内通过微信“联动群”反馈“收到”,并迅速将停课、复课通知告知学生和家长。

  林州市、汤阴县、内黄县教育局接到同级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和解除预警信息后,负责向辖区学校发布停课、复课通知。

  五、工作职责

  (一)安全办。负责制定、修订《安阳市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实施细则》《暴雨红色预警停课安排应急预案》;在市教育局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组成科室开展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应对工作;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和解除预警信息,向安阳县、各区教育局及局直各学校发布停课、复课通知;加强与市气象部门沟通合作和极端暴雨天气预警联络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存在问题。

  (二)办公室。负责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通过办公平台及时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复课通知。

  (三)基础教育科。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暴雨红色预警停课相应措施的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课程设置,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四)发展规划科。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按要求配备防汛应急物资,加强防汛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和校舍及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和内涝等次生灾害。

  (五)机关纪委。负责健全问责机制,对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实行停课措施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反馈不及时、失职渎职,造成师生生命安全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师生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安阳市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精准做好在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停课等各项工作。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

  1.要与同级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安排合作、联络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年4月1日前更新确认预警信息联系人和预警信息接收人联系方式,确保学校应对暴雨红色预警工作高效运行。

  2.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应对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实施细则,指导学校制定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应急预案,加强科普宣教,促使广大学生、家长形成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后自动停课的意识。

  3.要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并及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4.要加强对本地预案执行情况的巡查、督查,确保预案及时启动、迅速执行。对拖延启动、措施不力、影响较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问责。

  (二)各级各类学校

  在接到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停课、复课通知后,及时将停课、复课消息通知到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并且做到:

  1.如教育部门在上课前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通知,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学校应确保校舍开放并有足够的人员照顾已到校的学生,并做出妥善安排,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回家。

  2.如教育部门在上课期间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通知,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取消或停止一切户外教学活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不应立即让学生回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回家。

  3.要制定暴雨应急预案,加强科普宣教和应急演练,增强广大家长、学生避险意识,确保在暴雨灾害中科学避险、有效避险。

  4.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极端暴雨天气预警工作联系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极端暴雨天气预警联络工作。

  5.要告知教职工、学生、家长获取暴雨预警信号和停课、复课通知的渠道。加强暴雨预警信号的科普教育,引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气象部门、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和微博、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公众号等媒体,及时了解气象预报预警和暴雨红色预警停课、复课通知信息,正确认识和科学判断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复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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