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 :基础教育科
发文机关 :林州市教育体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2-00139
发文字号 :林教体〔2022〕43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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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中阶段学校,各镇中心校,市直(民办)各初中:

  根据省、市中招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今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以满足社会群众接受高中教育需求为目标,向农村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实现优质教育均衡。合理分流生源,努力营造我市充满竞争、充满活力的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10000人

  一 中:1600人

  二 中:1250人

  三 中:1000人

  实验中学:1250人(含特长生:体育20人、音乐20人、美术40人)

  林虑中学(民办):1500人(含面向安阳市区招生100人)

  世纪学校(民办):1100人(含面向安阳市区招生100人)

  四新中学(民办):1000人(含特长生:体育40人、音乐20人、美术60人)

  外国语学校(民办):1300人(含面向安阳市区招生100人)

  2.职业学校7450人

  林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总数3000人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总数1000人

  林州市华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总数400人

  林州市开元领航职业学校总数400人

  林州市龙安职业技术学校总数400人

  其他职业学校总数2250人

  三、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5日

  2.报名地点:体育中心

  3.报名费用:按照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执行

  4.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在岗职工、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普通中专招生对象:全市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中专。

  5.报名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报名由基教科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由职成教科负责;普通中专招生报名由招生办负责。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报名、统一考试。

  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要合理分流报考。各镇(校)要根据普、职招生指标,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做好疏导、分流报考工作。

  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填写报名档案材料。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报名时考生资料需审验:户口本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含户主页、监护人和本人页,留户口页复印件),综合素质评定手册(三黄一白表4件),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表(报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使用),普通高中志愿确认表。享受农村计划生育照顾的考生由毕业学校审查原件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资格审查表》、《承诺书》、《计生照顾汇总表》,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装袋初审后已交卫健委。

  享受其他照顾条件的考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审批表》、《承诺书》、《其他照顾汇总表》,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上交基教科。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具有本辖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由所在初中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其他情况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四、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的报考事项

  各初、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选报三个批次志愿:

  提前批次志愿:为分配生志愿,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可在市一中、市二中、市实验中学3所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

  第一批次志愿:为一中普通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

  第二批次志愿:本批次设置四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二中、三中、实验中学、林虑中学、世纪学校、四新中学、外国语学校7所学校中选择4所填报。报考实验中学、四新中学特长生的考生须在志愿1填报该校。

  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志愿设置方案和录取规则,慎重选报志愿。对于选报民办学校的考生,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各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在安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如被志愿学校录取,应按规定报到缴费。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一律由所在学校组织学生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0日6:00——6月13日12:00(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照顾条件网上申请)。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中招平台自主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更改。学校负责审验其报名资格,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考生登录密码和准考证号是考生登录“省中招平台”的重要凭证,用于考生报名、成绩查询、填报志愿、录取查询全过程,学校要教育考生妥善保管。

  报考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兼报职业学校志愿。

  2.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说明

  (1)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分别按照省教育厅教基〔2020〕187号、教体卫艺〔2017〕205号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录取工作。

  (2)林州市实验中学、四新中学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招生对象为第二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实验中学、四新中学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在中招文化课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招生学校原则上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5倍划定专业成绩合格线,如报名人数低于该计划的2.5倍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情况自主确定专业成绩合格线。学校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应于7月5日前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的报考事项

  报考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的考生,只填报一个志愿,通过“林州市中招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专业名称和代码可从该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查询,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表由初中毕业学校统一打印。

  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于6月30日前登录“省中招平台”上选报中专学校。2022年中招考试分数超过河南省划定的“五年制”、“3+2”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报“五年制”、“3+2”、“小中专”任意一类学校;未参加考试、或分数未过线的学生只可选报小中专学校;具有高中学历的考生可选报“大中专”学校。选报小中专、大中专学校的考生也可直接和学校咨询招生入学事宜。考生在选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林州市教体局招生办(0372-6899925)。

  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本人要实事求是,结合学业实际,慎重选择、填报志愿。

  五、考试与命题

  1.中招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取消体育考试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不再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中招文化课考试定于6月22日至24日进行。

  2.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1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2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

分值

6

22

上午

8:20—10:2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

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50—17:40

50分钟

化学

50


6

23

上午

8:20—10:0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道德与

法治

70

开卷考试,考生

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

听力20分

6

24

上午

9:00-9:50

50 分钟

生物

卷面分值各为 50 分,考试对象为初中二年级学生,成绩以等级呈

10:40-11:30

50 分钟

地理


  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具体等级划分比例和使用办法按照《安阳市初中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试行)》(安教基〔2022〕180号)执行。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3.考试由教体局统一领导,由招生办具体组织考务工作。

  4.考试必须单人、单桌,每场30人,标准化考场2名监考,非标准化考场3名监考。考点主考由考点高中阶段学校校长担任,各考点监考由在职在编正式教师担任。市教体局派巡视员、保密员。试卷由教体局统一保管、供给。各考点要设立考点保密室,专人负责,确保万无一失。

  5.每科考试结束后,教体局把试卷收回,统一保密。

  6.各考点要加强责任性,严密组织,严格管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未按规定组织考试和装订试卷者,教体局要追究相关学校和监考教师的责任。

  六、评卷登分

  为保证评卷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今年仍对所有中招考生进行统一网上评卷。评卷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选聘。要进一步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3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复核。为激励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水平和审美情趣,在各学科评卷时设置卷面分,并安排专人打分。卷面分不计入中招总分,作为学校书法教育的评价依据。

  七、录 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审批工作由基础教科负责;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审批工作由职成教科负责;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审批工作由招生办负责。中考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7日前上传至“省中招平台”。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省级服务平台上进行,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时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对于综合素质评定在C级以下(不含C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其中林州市一中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教体局和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8月17日之前全部结束。学生被录取后,应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1)普通高中录取,按先录取提前批再录取批次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在提前批次志愿录取中,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分配生指标数录取分配生。在第一批次志愿录取中,录取一中普通生。在第二批次志愿录取时,按照先特长生再普通生顺序录取,普通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2)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继续招收分配生,市一中分配生比例60%,分配生计划为960人;市二中分配生比例50%,分配生计划为625人;市实验中学分配生比例50%,分配生计划为625人。

  “分配生”仍不落实到具体学生,只对初中学校下达“分配生”名额(名额见附件2)。

  享受“分配生”待遇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要条件:①学生必须具有报名初中学校学籍且连续保留三年,同时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册;②学生本人必须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上学三年(正常休学然后复学的除外)。转校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从2019年新入学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择校生(市区及民办学校未经教体局正常报名统一招生录取的学生、无市区户口无房产又在市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及乡镇学校非本镇籍的学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分配生录取从该校报考分配生志愿的考生中,按中招考试成绩(不含任何照顾分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计划内的考生可低于该校录取基准线20分内录取。如出现分配生名额未录满的情况,由此空出的计划添加到该校普通计划中,以确保该校录满招生计划。

  (3)各高中(含民办),录取第二批次志愿时,填报第一批次志愿但未被录取,参加本批次志愿录取的,分数线提高8分;第二批次志愿1未录取,志愿2录取的,分数线提高4分;志愿1、志愿2均未录取,志愿3录取的,分数线提高8分;志愿1、志愿2、志愿3均未录取,志愿4录取的,分数线提高12分。(填报说明见附件5)

  (4)录取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科总分,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如果三科成绩再次出现同分,对这些考生一并录取。

  (5)征求志愿: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未录满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补录学生。普通高中批次录取结束后,经教体局同意,组织未录满计划的民办高中公开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的填报对象是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中招成绩在学校最低投档线以上的考生。征求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在批次志愿录取结果公布后1周内通过市教体局官方微信等渠道发布。

  征求志愿录取根据学生志愿和中招成绩(含照顾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志愿学校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

  按照省、市要求,在普通高中录取前,先确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普高最低控制线”),省示范最低控制线原则上在普高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增加40分确定。中招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低于省示范最低控制线的,省示范性高中不予录取。

  2.职业学校

  (1)职业学校根据报名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2)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如未被普通高中录取,可择优录取到职业学校。

  (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15〕146号)文件,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4)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15〕147号)文件,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所有学生和非涉农专业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或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帮扶对象家庭学生享受的每生每年3000元的“雨露计划”由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实施。

  3.普通中专录取

  普通中专(五年制、3+2学制)录取工作由省招办、市招办及招生学校共同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中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

  八、照顾条件和方法

  根据省、市中招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中招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需提交由公安、外侨等相应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具体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3。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省中招平台上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验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考生所在学校要在校内显著位置对照顾对象、照顾条件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及考生的监督。

  九、相关政策

  (一)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二)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民办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当地招生政策,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普通高中核减招生计划;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及我省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并严格落实《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基〔2022〕165号)中“20项禁止”要求,在报名、考务、阅卷、录取等重点环节,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高中阶段学校校长为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严格执行各项招生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

  二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三是严格落实公示监督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四是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程序等要求录取新生、注册学籍,以确保顺利完成高中学籍注册工作。

  (四)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试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各地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五)严格中招报名资格管理。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实行初中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分配生资格审验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初中学校负责审查本校学生的报名资格和分配生资格,组织好学生网上报名、分配生资格公示等工作,校长签订报名资格审查责任书。发现在报名资格等环节上弄虚作假者,市教体局将在全市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分,同时取消该校下一年度所有评先资格。

  (六)建立健全招生考试管理诚信制度。加强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考生应填写《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一是教体局成立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一领导全市中招工作。各镇中心校、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主要领导任组长,对本单位中招工作负全责。

  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教体局根据普通高中发展情况审定。要求实行“阳光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要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2021年),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各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职责,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2022年6月20日前,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具体工作由招生办负责部署。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严格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严密防范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和群体性舞弊。

  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一是在发布招生信息、组织招生宣传、报名工作时,保障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以学习宣传《职业教育法》为契机,大力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中职学校招收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宣传中职学校学生可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升入高等学校继续深造,还可通过职业技能大赛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中职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权利,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全力营造职业教育“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对在招生、学籍管理、实习实训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等职业学校,限制或停止招生;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

  (三)加强宣传服务工作。

  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毕业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习中招政策,指导、服务好学生填报志愿、升学等,特别是在学生中考结束离校后,仍要保持好家校联系,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中招工作结束后,将对志愿填报、中招工作进行总结,通报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或教师。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关系到高中学校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效益,关系到林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各镇中心学校、初中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站在促进林州教育发展的战略高度,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圆满完成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此文件解释权归2022年林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372-6806208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相关附件.pdf


林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8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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