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民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发〔2007〕7号、豫发〔2007〕30号和安发〔2008〕4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体卫艺〔2008〕68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规范我省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收费问题的通知》(教财〔2009〕47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中小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全体在校学生。
二、体检项目
(一)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二)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三)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四)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五)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六)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七)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只在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进行)。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收费标准:①城市:小学、初中每生每年10元(需要做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的每生每年20元)。②农村(含县镇):小学、初中每生每年8元(需要做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的每生每年18元)。
2.收费方式:在本校学生体检后一周内,由学校集中办理缴纳手续。
(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收费标准:①城市: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20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0元。②农村(含县镇):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18元,其它年级学生每生每年8元。
2.收费方式:按照实际参加体检的人数,在本校学生体检后一周内,由学校代收并办理缴纳手续。
四、组织实施
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保健站负责市直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因安阳市第二实验高中离市区较远,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学生体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民办学校学生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健康体检。
五、时间安排
市直(民办)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时间:9月-12月;各县(市、区)所辖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安排。
六、有关要求
(一)关于市直(民办)学校新生体检电子数据上报工作
电子数据上报格式
编号 |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班级 | 入学年份 |
(1)电子数据为excel电子表格式,后缀名“xlsx”,文件名为学校名称。2.电子数据录入要求
(2)电子表格各项数据录入要求:
① 编号:编号共6位数字,前两位为入学年份的后两位数字,后四位按不同年级分别从“0001”开始编写;同一年级学生连续编号、同一班学生男生在前;新转来的学生不分男女,接本年级最后一名学生依次编号。
② 学校:学校全称,不能简写。
③ 班级:用阿拉伯数字录入,如“一班”应录为“1”
④ 入学年份:用阿拉伯数字录入年份全称。如:“2022”。
3.电子数据上报要求
请各校于9月30日前将新生体检电子数据上报至专用邮箱:ayxstj@163.com。
(二)关于市直(民办)学校学生体检准备及组织工作
1、2022年度市直(民办)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继续采取到校体检的办法。请各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体检场所,组织好学生。
2.“新生”《体检表》所填编号须与上报电子数据编号一致,其他项目如实填写。
3.各校要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提醒学生注意搞好个人卫生。
4.体检结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按编号顺序收齐体检表,并查看确无漏检项目后,送到主检审核。
5.体检期间联系电话:0372-5922939
七、关于新生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
根据《安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豫卫疾控〔2017〕36号文件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卫疾控〔2017〕30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应当采用书面询问的方式,凡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及疑似症状者,须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要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
八、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民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制定好体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将体检工作中的“疫情风险点”和“社会影响风险点”提前设防,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体检期间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体检场所要在体检前进行彻底消杀,参与体检的工作人员、教师、学生要做好个人防护。体检期间,如有学生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中,不得参加体检,待符合返校条件后,学校可向主管单位申请补检。
2022年9月2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