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局直属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资助函﹝2024﹞438号)精神,我省本年度继续开展滋惠计划,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开展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现将我市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和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各县(市、区)资助名额方案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确定,各县(市、区)可登录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系统(访问地址:http://u.cedf.org.cn)查看具体分配名额,操作方式详见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0)。局直属普通高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滋蕙计划资金分配方案另行通知,局直属各学校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额不具体分配到校,每校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滋蕙计划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为: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滋蕙计划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均可向毕业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3)、《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附件4),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录取通知书、银行卡复印件一并报学校初审确认后,由学校统一报送同级学生资助部门。具体要求详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工作指南(附件1)。
各级学生资助部门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对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名单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逐级上报。
2024年滋蕙计划按照实际录取情况分三批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逐级审核上报名单,时间节点分别为8月13日、9月13日、10月13日前。各县(市、区)和有关学校应合理安排各批次资助名额。局直属普通高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三批次初审名单分别于8月10日、9月10日、10月10日前通过联想网盘报送。原则上前两批次审核通过的累计资金数不超过总计划资金的80%。
三、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是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标准为2—3万元;见义勇为、因公等重伤、致残的教师资助标准为4万元,牺牲的教师资助标准为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工作指南(附件2)。
各县(市、区)要扎实做好励耕计划重点资助教师(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推荐工作,在不超过总人数4%比例的前提下,认真核查,足额推荐。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附件5)、《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附件6),同时上报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佐证材料。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得连续申报。学校初审通过后将通过教师的申请材料报同级学生资助部门评审。各学校和各级学生资助部门组织评审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通过名单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时不得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无误的名单及推荐为重点资助教师的申报材料于8月15日前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逐级报送。局直属学校报送励耕计划学校初审通过教师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各县(市、区)、相关学校要认真补充完善教师申请表相关内容并整理好推荐为重点资助教师的申报材料:“学校初审意见”应当量化填写认定意见,如“该教师因XX原因,202X-202X年间自费医疗/经济损失XX万元,家庭经济困难”;每位重点资助教师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医疗票据、证明材料的顺序扫描制成一份PDF文件,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省+市+县+学校名+教师名”。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及相关学校要做好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政策宣传,并根据本地(校)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工作指南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工作指南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滋蕙计划名额分配方案为建议指标,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录取、申请情况按照2:1原则调剂使用省内、省外名额,即增加(减少)2个省内名额,需相应减少(增加)1个省外名额。
3.2024年12月1日前,各县(市、区)要将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工作总结(附件9)、绩效自评(附件7、8)、典型案例电子版通过联想网盘报市教育局。
4.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确定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学生、教师资助名单后,直接将资金拨付至学生、教师个人账户,请各县(市、区)及时通知学生、教师查收,有问题及时反馈。
5.项目执行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各环节工作档案及影像资料(如项目启动、工作布置、实地走访、评审公示和发放仪式等图片或视频),确保流程合规、材料报送及时、效益明显、社会满意度较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适时针对师生、学校开展满意度调查。
6.各县(市、区)在上报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和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时,要认真阅读附件10中滋蕙计划学生信息模板表格填写说明和励耕计划教师信息模板表格填写说明,确保输入的内容符合要求。如上传的表格格式不正确,将会导致上传失败或者内容无法正确处理。
联系方式:孟 超 电话:0372-5116833
点击附件查看: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 相关附件.rar
2024年7月15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