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建立完善《安阳市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体卫艺科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4-00089
发文字号 :安教体卫艺函〔2024〕413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发布日期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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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提升,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推动校园餐良性运转,不断提升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感、认同感、获得感,按照广泛监督、立体监督、服务对象参与监督的原则,根据学校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制定了《安阳市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阳市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每餐应有学校负责人陪餐,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解决陪餐发现问题。校长每学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2.学生家长参与监督。要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学校每学期定期邀请家长到学生食堂参观,参与监督、陪餐等,听取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反馈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实施校外供餐的学校应当组织家长代表,参与选定本校的校外供餐单位。

  3.学生参与监督管理。学校要探索成立由学生会成员组成的餐监会参与学生餐厅日常监督和检查、学生就餐管理、接受投诉。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食堂学生问卷调查,对餐厅饭菜质量、卫生状况、饭菜价格、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价,积累不同时期的评价数据,形成稳定的数据监督机制。

  4.实现互联网实时监督。学校食堂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联入河南省“舌尖安全网”,公开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学生就餐情况等,供家长和师生通过手机等互联网终端实时查看。

  5.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各学校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开食品原料来源、供餐单位、食谱、饭菜价格,及时公开食堂收支情况等信息。

  6.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学校要主动接受配合市场监督和教育主管部门等对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反馈的问题要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

  2024年10月2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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