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满三十年教龄授予‘荣誉教师’称号的提案
一、提案的核心是以市政府名义对“满三十年教龄”的教师授予“荣誉教师”称号。此建议意在扩大表彰范围,市教育局没有增加表彰项目和扩大表彰范围的权限。且表彰的意义在于表扬先进,激发工作热情,面向作出特殊贡献的群体。
二、安阳市教育局没有管理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的职能。安阳市教育局组织的表彰奖励活动,根据性质、级别、对象不同,由不同的级别的单位批准并组织实施,如市级“优秀教师”表彰,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联合表彰,表彰的相关文件用人社局文号。
三、2024年4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对评比表彰活动进一步进行规范,通知指出“清理优化工作期间,除参与中央宣传部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项目、中央单位开展的各系统‘双先’项目,以及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项目外,全市其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暂停开展。”意在优化各类评比表彰,减少数量,提高“含金量”。
综上所述,经市教育局研究,认为评比表彰范围应控制在限定范围,根据国家、省、市评比表彰有关标准,从严把控表彰范围,不私自扩大表彰范围,不进行无依据的表彰。
2024年7月18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