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保障中心
办公楼幕墙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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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字号: 】  编辑: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来源:教育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14  浏览次数   收 藏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2024-11-59

  2.项目名称:安阳市教育保障中心办公楼幕墙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5000元;最高限价:125000元;

  5.采购内容及需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8.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或者具备建筑幕墙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社保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教育局》上发布。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教育保障中心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紫薇大道 274 号

  联系人: 刘学东

  联系方式:13783896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

  联系人:刘晓静

  联系方式: 0372-5060666、15517219096

  2024年11月1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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