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学校:
为促进国家和我省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各县(市、区)、学校形成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安教发展函﹝2024﹞173号)安排,我市对各县(市、区)、市属学校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就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24年4月至7月,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按照评价工作安排,有序整理报送评价材料,安阳市教育发展中心组建专家组对评价材料进行了评审。整体来看,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有序,机构建设完善、政策落实扎实、日常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有力,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学生资助任务。
二、评价结果
经集中评审,确定内黄县、高新区、文峰区、林州市4个县(市、区)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确定安阳市新一中学、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安阳市龙安高级中学、安阳市光明中学、安阳市文源高级中学5所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确定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安阳学院、安阳职业技术学院3所中职学校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安阳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确定学前教育阶段安阳市实验幼儿园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其他县(市、区)、市属学校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等次。
三、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发现县(市、区)和市属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指标体系不熟悉,佐证材料要点不明;二是部分单位相关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没有及时更新;三是学期报、年报等数据信息报送质量以及全国资助系统数据填报率、准确率有待提高;四是资助育人活动开展形式不丰富,需进一步加强。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市属学校要通过本次绩效评价认真补齐短板,进一步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024年11月1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