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装备中心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1-00013
发文字号 :安教基函〔2021〕625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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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管理工作,现就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2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管理办法》的学习解读,确保相关岗位人员清楚知晓、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员调整到位后,要把《管理办法》学习做为第一要求。

  二、明确学校管理责任。学校要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推荐时间、程序、评议规则、审核把关、公示报备、确认推荐等流程要求,规范向学生及家长推荐课外读物的程序要求,规范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管理要求,规范接受捐赠读物管理要求,明确捐赠的读物来源、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等;健全校内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六条列出的12项禁止要求,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三、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各学校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阅读活动,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扩大学生阅读面和阅读量;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创造条件便利师生阅读,营造师生共读的良好氛围,塑造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书香校园文化;健全学校图书馆、图书走廊、图书角等管理制度,灵活设置图书馆、图书资源开放时间,提高图书馆藏书量,丰富图书种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校园内课外读物推送的便捷性,建立校园图书流动机制,组织班级、学生之间的图书漂流活动。

  四、加强家庭阅读指导。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引导家长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定期开展亲子阅读教育活动,帮助家长解决在亲子阅读中的困惑,指导家长委员会举办家庭亲子阅读交流会,分享阅读经验,丰富阅读形式,推进书香家庭建设。

  五、强化日常监管。各县(市、区)要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审核制度和常态化监管制度,并抓好落地实施。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品类以及审核制度建立、实施情况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学校要建立从初选、评议到确认、推荐的监督制度,通过严谨、严密的制度设计,确保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依规进行。

  市教育局将把《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纳入规范办学行为监督检查,开展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对照《管理办法》开展一次自查,及时清理问题读物,抓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办法》落地落实。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牵头抓总,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工作和局直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安阳市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监督电话:0372-2987509,举报邮箱:ayxwdwgl@163.com。

  

2021年12月1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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