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基础教育科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1-00055
发文字号 :第102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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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关注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以实施一期、二期、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抓手,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及优惠政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均达到省定目标。但诚如您们所言,学前教育尚存在一些问题,基础差、历史欠账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相关体制机制尚不够健全,仍是目前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现将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教育部门采取的措施汇报如下: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

  2011年以来,安阳市幼儿园总数由2010年的732所增长至186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50所),在园幼儿由11.4万人增长至18.2万人,经各级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33所,学前三年入园毛入园率为8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了82%,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公办园数量较少(350所),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28.7%)。另一方面,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还不够,普惠性民办园后期发展乏力。

  针对上述问题,安阳市教育局以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抓手,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

  一是大力推进公办园项目建设。近年来,市教育局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利用中小学空闲校舍改建幼儿园,不断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对全市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建立工作台账,组成督查组、实施局领导包县制度,定期对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进行督查,通过周报、月查、季度督导等方法督促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落实。2017年以来,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共新建公办幼儿园70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41所,新增公办学位2万余个,实现了公办园对基层乡镇的全覆盖。全市69个乡镇中均有1-2所公办中心园,并已投入使用,更好地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市实验幼儿园新园已于2020年9月投入使用,扩充学位500余个;文峰区完成了九府幼儿园东区园、二道街幼儿园中华路园、大院街幼儿园文峰家园园等公办园项目,2021年已全部投入使用,更好地满足了东区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北关区近年来加大了公办园建设力度,积极开发新建项目、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数量由原来的2所增至为16所,且全部实现招生。

  二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民办幼儿园享受税收、教育用地、以奖代补等优惠政策,通过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实施合作办园、园长教师培训、幼教发展共同体等措施,促进民办园的发展。认真落实《安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为普惠性民办园采购安保监控设备、图书玩教具、培训园长教师等方式鼓励支持其发展壮大。实施三期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采取多种形式扶持民办幼儿园,并投入了资金2033万余元。并积极督促各县区落实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已认定普惠性民办园的生均财政补贴,目前汤阴县、文峰区均已落实了2020年的奖补资金,没有落实的县区,市教育局将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联合逐县(区)督促落实其将此项奖补政策所需资金列入下一年财政预算。

  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亟待加强

  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少、非编教师占比偏高。以安阳市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现状为例,根据教育部门统计,安阳市有公办幼儿园350所,在园幼儿44891人,专任教师1609人,其中在编教师598人(含占用中小学教师编制)、聘用非在编专任教师1011人。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部门2020年颁布的《河南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豫编办〔2020〕80号):按照全日制教职工(不含保育员、炊事员、保安人员等)与幼儿比1:15核定编制,以此标准计算,我市公办幼儿园需要2993名编制,按照现有编制数,还需要增加补充2395名在编教职工。此外我市尚有1千余所民办幼儿园,教师1万余人。民办园教师和公办园非编代课教师合起来占到幼儿教师总量的90%以上,这部分教师流动性大,工资待遇、保险福利得不到保障,因此其专业知识水平、整体素养偏低,严重制约了幼儿教师队伍的发展。

  针对以上情况,市教育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鉴于调整编制由编制部门负责,教育行政部门无权进行编制调整,每年市教育局会结合当年新生入学后各县(市,区)及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各校在校生电子学籍统计数据和核编标准,对各县(市、区)及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编制数、学生数和教职工数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为市编制部门调整编制做好数据依据和合理化建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教人〔2013〕124号)、《河南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豫编办〔2020〕80号)等文件精神,各县(市、区)政府可以对本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进行单独核编,由本地财政负担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据了解,北关区、殷都区、安阳县等县区对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教师协调了部分编制,并进行了公开招聘。

  二是着力提升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重点提高公办园代课教师及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确保办园经费充足;要求公办园对照《劳动法》规定与代课教师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应的各项保险,并结合实际制定代课教师工资标准及晋升待遇,稳定代课教师队伍,提升代课教师专业化水平。对于长期聘用的代课教师要按照有关规定,维护其合法权益。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工资待遇由民办园根据本园管理实际决定。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督促其严把教师入职门槛,做到教师持证上岗,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限期取得资格证,否则要调整岗位。要按照《劳动法》规定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合理的工资待遇、缴纳相应的保险金,并为教师提供一定的晋升成长空间,优化师资队伍,提升办园水平。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民办幼儿园落实上述政策的情况纳入民办幼儿园年检、保教质量监测等考评内容,督促其落实到位。对于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对幼儿园的奖补资金及其他扶持政策,减轻普惠园办园负担,提升教师工资待遇。

  最后,安阳市教育局及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落实好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在编制核定、业务培训、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等方面同等待遇。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园长及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幼师队伍建设是提高保教水平的关键。我市积极实施“名园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国培”“省培”计划等各类培训项目,辅之以市级、县区级、园级等各类型各层次的培训,实现教师全员培训,促进幼儿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以来,2000余名幼儿园园长及17039人次幼儿教师参加了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财政投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中,明确了县级政府是发展当地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履行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省、市级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下一步县级政府要进一步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年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投入中的比重。落实好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文件对县(市、区,含乡镇及以下)独立设置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3000元/生*年标准,建立对非独立设置幼儿园财政拨款机制,非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与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一样,落实县(市、区,含乡镇及以下)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

  2、力度不减抓建设。针对学前教育底子薄、公办园占比偏少的情况,抓好公办幼儿园项目规划建设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基础所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我市2020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0个,新增学位3630个,已完成年度任务,2021年规划实施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5个,拟新增学位5000个。二是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督促各县(市、区)克服规划、用地等困难,加大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用足用好上级财政拨款,切实增加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

  3、探索解决幼儿教师编制、待遇问题。积极建议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参照省标准尽快出台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补充政策,按照实际需要补充幼教编制,切实提高在编教师比例,适应幼教事业需要。编制不足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探索员额制等灵活管理办法,并提高非编教师待遇,稳定幼儿教师队伍。一是按照编制标准补足现有公办幼儿园编制;二是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幼儿园办学规模,足额核定下达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逐步将幼儿园公办教师配备到位。三是出台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办法。实行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在核定的人员总量内,编制配备不足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同工同酬。四是建议将乡镇公办幼儿园与乡镇中心校分开,独立编制,有助于幼儿园师资队伍稳定,教育质量提升,加快城乡均衡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

  学前教育责任重大,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实利益,目前仍是基础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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