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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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字号: 】  来 源:安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作者:  编 辑:冯兴荣 发布时间: 2023-04-11 浏览次数   收 藏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市教育系统(指全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下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指全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下同)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和职业指导工作;制定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继续教育工作。

  (七)负责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和党组织隶属安阳市的高校、科研院所党建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

  (十)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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