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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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字号: 】  来 源:教育局办公室  作者:  编 辑:冯兴荣 发布时间: 2020-05-12 浏览次数   收 藏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教育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编制了《教育局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安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安阳市教育局查阅。

(二)公开渠道

本机关将通过安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安阳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anyang.gov.cn)、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公告栏、各类宣传材料和现场咨询等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进行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当面受理机构为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1018)房间。

(四)办理期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教育行业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安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处室领取或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进行查阅。

(二)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安阳市文峰区朝霞路与建安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455000。传真:0372-5116855。

(三)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安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s://my.henan.gov.cn/login?service=https%3A%2F%2Fysqgk.anyang.gov.cn%2FfrontCallback%3Fclient_name%3DCasClient)。

办公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朝霞路与建安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1038房间)。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372-5116823。

电子邮箱:aysjyjggyx@163.com。(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四)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推荐填写《安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当面受理点领取,也可以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安阳市教育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写,发送到本机关电子邮箱。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安阳市教育局当面申请受理点,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五)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件:安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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