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 2020 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21〕4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1、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注意准确把握《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抓好备考工作,确保学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
2、信息技术科目由省招办负责考务管理及阅卷工作。为保障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平稳进行,我市本次信息技术科目考试仍由市教育教研信息中心组织安排,市招办参与、配合。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关于2020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2021年11月18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