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
建设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2-00110
发文字号 :安教基〔2022〕290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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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高中: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活动的通知》(教办基〔2022〕17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阅读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工作,认真学习、领会省厅文件精神,以评先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深入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全市中小学师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阅读习惯,营造浓厚的校园读书氛围,彰显校园文化特色,充分发挥中小学校环境育人功能。

  二、遴选推荐

  1.推荐对象和名额分配。见附件1。

  2.遴选推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进行遴选推荐,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按照市局分配名额推荐上报,9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正式文件,申报河南省“书香校园”的学校排在第一个)、河南省“书香校园”(班级)申报表、安阳市“书香校园”申报表(附件2)、事迹材料、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只需上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材料清单)和建设成果视频(“班级阅读课”教学教案视频)U盘(U盘上要注明学校或班级名称,教案视频需附上课程教案或课件,以及学生阅读作业)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1036室(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报送,纸质稿一式一份)。请各单位按时上报,逾期视为放弃。

  四、评选认定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2021年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推荐单位和安阳市“书香校园、书香班级”。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把“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对已认定的“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督导,对相关建设、具体实施情况倒退严重的学校和班级,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邮 箱:jjk1036@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活动的通知相关附件.zip


  2022年6月2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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