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中小学生入学、休学、复学和转学等事项流程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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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字号: 】  来 源:安阳县教育局  作者:  编 辑:冯兴荣 发布时间: 2023-11-23 浏览次数   收 藏

  一、安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休学、复学和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学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招生年龄: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招生对象:具有安阳县户籍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到辖区所属学校报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购房者子女持相关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就读申请表到学校报名。

  3.初中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具有学区内安阳县小学学籍的毕业生由所在小学统一组织报名。

  (2)不具有学区内安阳县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应对照当年招生文件明确的入学材料要求进行审核、报名和录取。

  4.返县生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不具有安阳县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即返县生)由学校所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2)学生报名时应填写学生的学籍号、毕业小学等基本信息,并提供户籍本等材料。

  5.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不具有安阳县小学学籍的学区内随迁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审验材料为:(1)《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登记表》;(2)户口簿(学生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3)父母务工一方在学区内的居住证;(4)父母务工一方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和复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学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2)因病休学所需材料: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治疗单据、休学申请书等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存档,准予休学。

  2.小学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后并从网上为其提交复学申请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即可复学。

  3.初中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2)因病休学所需材料: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治疗单据、休学申请书等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存档,准予休学。

  4.初中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后并从网上为其提交复学申请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即可复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学转学及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流程:(1)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查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学校集中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备案;(3)教育局审核后通知学校完成学籍网上转学流程。

  2.初中转学及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流程:(1)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查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学校集中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等待备案;(3)教育局审核后通知学校完成学籍网上转学流程。

  办理地点:各学校

  咨询电话:0372-38040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3.小学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各小学(含民办)应严格按照户籍、居住证及有关政策确定生源,明确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要求,不得随意提高标准,严禁招收不符合政策的学生。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今年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监护人应依法送其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申请延缓入学,招生结束后由乡镇中心校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向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提出入学申请。

  办理地点:安阳县教育局二楼基础教育一股211室

  咨询电话:0372-38040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安阳县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入学、休学、复学和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高中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规定,根据学生本人志愿和中招考试分数,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录取。

  2.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有关证件,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学生及其监护人应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高中学籍注册

  学生学籍采用省教育厅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分学籍号和学籍辅号,学籍号一律采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学生的学籍号,学籍辅号辅号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编排。

  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有唯一的学籍辅号,严禁为普通高中学生办理双重学籍或为往届生办理应届生学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录取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学籍。

  (三)中招社会其他类考生(返县生)

  指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安阳县户籍,已经毕业的初中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所辖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原则上不接收无全国学籍学生。

  (四)高中学生休学和复学流程及办理所需材料

  学籍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规范有据、方便群众”,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籍异动流程。

  1.高中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可申请休学。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由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②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经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继续休学。③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休学两年,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应办理退学手续。

  2.高中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凭有关康复证明及时申请复学。学校应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要求,安排在相应年级就读。

  (五)高中学生转学流程及办理所需材料

  1.高中转学及所需材料

  ①因正当理由确需转学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转学。原则上学生不得在省辖市市区和县(市)内的普通高中之间转学。②学生转出应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省辖市内跨县转学的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跨省辖市转学的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转学的由省教育厅委托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跨省转学证明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③转入学生须持转学证明、户口簿、高中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学校同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入学,由外省转入我省的学生还须持有转出省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成绩证明。④高中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⑤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准转学;严禁学校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的学生。⑥学校每学期应将转入学生和转出学生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案。

  办理地点:各学校

  咨询电话:0372-380404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安阳县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入学、休学、复学和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学生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全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采用线上报名、线上录取,报名、录取时间以学校公布时间为准。学生扫描预报名二维码,准确、完整填写报名所需各类信息,完成预报名。符合学校录取审批条件的,将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学生按照学校的报到要求(新生于9月4日带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报到,按所报专业入班、分配寝室及办理入学手续,并开始进行军训。

  外省学生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无教育部下达跨省招生计划的,不得跨省招生。

  (二)学生休学和复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职业学校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流程: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到学校写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查认为符合休学条件,报县、市教育局备案;在各级网路管理系统作休学处理。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限,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按退学处理。

  所需材料:①监护人签字同意的申请书,②(因病休学)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

  2.职业学校复学及所需材料

  流程:学生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需要学生本人写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区市教育局审核。在学籍系统做过退学处理的,不允许复学。所需材料:复学申请。

  (三)学生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职业学校转学及所需材料

  流程: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转学的,由转出学校通过全国学生系统发起转学申请,上传学生本人书写的转学申请,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手续。所需材料:①转出学校通过全国学生系统发起转学申请,②学生本人书写的转学申请。

  (四)其 它

  根据国家政策,凡就读中职学校学生一律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可获得6000元国家奖学金。

  办理地点:安阳县职业中专

  咨询电话:0372-26899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四、安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入学、休学、复学和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学学生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招生年龄:听障、智障入学年龄6周岁;送教班符合河南省教基二〔2016〕115号文件要求,(六周岁是指当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残疾儿童。

  ②招生对象:听障儿童,智力正常、肢体健康;启智班(智力发育迟缓)评估符合条件的安阳县域内学生,肢体健康;符合送教条件的城关韩庄中重度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听):安阳县户籍的残疾孩子;启智班:招录安阳县户籍的残疾儿童。

  ③招生时间:每年的8月21日——8月23日。

  ④评估流程:审验材料(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残疾证;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 张;《安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意见表》;启智班还需提供医学残疾类别鉴定报告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智商测评报告等材料到学校报名)→填写招生意见表→评估测试→交评估结果、材料和招生意见表。

  2.小学学生进城务工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务工合同;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残疾证;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 张;《安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意见表》;启智班还需提供医学残疾类别鉴定报告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智商测评报告等材料到学校报名。

  3.小学学生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区教育局提交《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及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教育局批准方可延缓入学。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和复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学生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②因病休学所需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治疗单据等;学校审核意见表。

  2.学生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即可复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学学生转学及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流程:①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②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查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转入申请并核办(非起始年级转学的学生,需开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③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办;④转出学校核办。(在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办理地点:安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咨询电话:0372-267368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 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安阳县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至原毕业学校(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实相关信息,出具包含该生基本信息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身份信息、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籍号码等)。

  3.到安阳县教育局教育股确认信息、加盖公章。

  办理地点:毕业学校、安阳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372-38040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安阳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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