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应(往)界考生。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等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类型招生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
一般为上一年的11月份(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报名地点及材料
(一)我市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二)我市户籍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往届毕业生,以及其他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我市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四)户籍在我市,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我市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
(五)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我市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高招报名的,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招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报名所在地的居住证。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六)在我市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应的户籍证明。
(七)在安阳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人,在定居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八)取得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少年生(四川大学)招生等报考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核发的准考手续,在中学学籍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五、报名流程
1.交验有关证件等资料;
2.领取报名序号及密码;
3.网上报名、交费;
4.采集信息(照相、录指纹)。
六、各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1.市 区:0372-2205703;
2.安阳县:0372-5973002;
3.林州市:0372-6899925;
4.汤阴县:0372-6210332;
5.内黄县:0372-7729157;
6.殷都区:0372-5315571。
备注:考试报名最新政策请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2024年1月10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