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基础教育科
发文机关 :汤阴县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4-00054
发文字号 :汤教〔2024〕80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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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中阶段学校,各初级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基〔2024〕123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全县统一报名、统一评卷、统一阅卷、统一录取。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在汤阴县辖区内就读初中且具有汤阴县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汤阴县辖区内常住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新型职业农民、在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均可报名。“五年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河南省2024年普通招生考试的考生。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纳入我县普通高中招生。

  (二)报名办法

  2024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i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统一报名。考生登录密码和密码验证信息是考生登录平台的重要凭证,用于考生报名、成绩查询、填报志愿、录取查询全过程,学校要教育考生妥善保管。按照(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精神,每个考生须缴纳报名考务费共38元。

  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统一在“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报名(网址:zsp.zcj.jyt.henan.gov.cn,或微信搜索小程序“河南中职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登录,秋季招生平台开放至11月10日),或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直接到招生学校登记报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文件精神,具有本辖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由所在初中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其他情况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二、考试与命题

  1.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中招文化课考试定于6月22日至24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 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D等不超过5%,具体等级划分比例和使用办法按照《安阳市初中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试行)》(安教基〔2022〕180号)执行。

  2.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3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4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3.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安教研〔2024〕80号)组织实施,按满分10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4.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5.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和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开卷考试的科目,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互相商量和相互抄袭。

  三、阅卷

  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中招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中招阅卷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县继续采用网上阅卷。负责评卷的有关股室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阅卷工作,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选聘。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3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切实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四、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志愿。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2024年全县共有8所普通高中招生,其中公立3所,分别为:汤阴县第一中学、汤阴县高级中学、汤阴县体育中学;民办5所,分别是汤阴县育才学校、汤阴县东方学校、汤阴县修远学校、汤阴县五一中学、汤阴县同芳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

  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综合高中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15号)精神,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今年面向全县招收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为100人。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按照招生计划单独编班,严禁和中职学生混合编班,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为主,鼓励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综合高中班的学生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下学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生。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方案。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有提前批志愿和批次志愿,具体设置说明如下:

  省提前批志愿依次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市提前批次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省招生平台填报志愿。我县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提前批志愿和批次志愿,具体设置如下:

  1.县提前批次志愿。提前批次志愿为汤阴一中特长班,包括音乐4人、舞蹈4人、美术8人和体育特长生16人;有意报考此类特长的考生,可根据自身的特长、爱好选择一个专业。

  2.批次志愿。批次志愿设置有5个批次志愿,报考学校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第一批次志愿(分配生志愿):不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不填报此批次志愿,此志愿中又有两个志愿,考生在填报时每个志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两个志愿选择学校不得重复。

  第二批志愿(汤阴县第一中学和汤阴县高级中学普通计划志愿):此志愿中又有两个志愿,考生在填报时每个志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两个志愿选择学校不得重复。录取时与两所学校按照成绩依次进行录取(由教育局、汤阴县第一中学和汤阴县高级中学按照成绩和录取学校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批次志愿(汤阴县体育中学):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报汤阴县体育中学,根据学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四批志愿(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综合高中班):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报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综合高中班,根据学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五批志愿(民办学校):依次为第1、第2、第3志愿。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汤阴县东方学校、汤阴县同芳学校、汤阴县五一中学、汤阴县修远学校、汤阴县育才学校五所学校中选择3所填报,填报时注意考虑在学校顺序上保持一定梯度。

  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志愿设置方案和录取规则,慎重选报志愿。学生既可报一个批次志愿,也可报多个批次志愿,每一批次志愿均由考生自主选报。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中招生平台”自主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更改。学校负责审验其报名资格,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对于选报民办学校志愿的考生,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报到缴费,否则,考生将不能在河南省内选择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三)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五年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0分。考生应于7月18日至22日在“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jgt.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五年制”“3+2”设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所院校及1至5个专业,并确认是否同意本校间专业调剂。考生选拔学校时要详细了解相关院校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

  (四)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说明

  1.报考省、市提前批次的考试请关注“高中招生平台”以及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招生的有关意见或通知。

  2.汤阴一中特长生报考资格审核、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招生学校原则上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1.5倍划定专业成绩合格线,如报名人数低于该计划的1.5倍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情况自主确定专业成绩合格线。学校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应于专业测试后两天内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局。

  五、照顾条件和方法

  根据《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等相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具体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6。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省“高中招生平台”上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验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考生所在学校要在校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及考生的监督。

  六、录 取

  依据《通知》精神,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7月10日前将本地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省“高中招生平台”,并书面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录取学校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初中学校严禁接收已经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的复读生。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全县普通高中(含民办)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

  (一)普通高中录取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今年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时,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综合素质评定在C级以下(不含C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汤阴县第一中学等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生物、地理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录省“高中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学生被录取后,应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2.录取顺序。全县普通高中的录取根据志愿批次和顺序依次进行,被上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任何志愿的录取。县提前批次志愿的录取顺序:汤阴县第一中学特长生录取。

  批次志愿的录取顺序:第一批次志愿的录取,第二批次志愿的录取,第三批志愿的录取,第四批志愿的录取,第五批志愿录取。

  3.录取办法。根据省、市要求,在全县普通高中录取前,先确定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县最低控制线”)和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县省示范最低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和中招成绩,原则上按照我县招生计划的1.05倍划定县最低控制线,分配生学校(汤阴县第一中学、汤阴县高级中学)最低控制线原则在全县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增加85分确定。中招成绩低于县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低于分配生学校最低控制线的,分配生学校(汤阴县第一中学、汤阴县高级中学)不予录取。不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在录取分配生计划时不予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招生计划,对于总分与录取线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英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三科总分仍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三科的分数依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提前批次志愿的录取。符合条件的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树人班、国际班等依照填报志愿录取,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在7月12日,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市提前批次由市统一时间录取。参与汤阴县第一中学音乐、美术特长班和体育班志愿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招生学校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内,且填报该校特长生志愿,依照志愿填报和学生文化成绩进行从高到低录取。如特长生计划未录满,空出的计划添加到该校普通计划中。

  (2)批次志愿的录取。第一批次志愿(分配生志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学生志愿和中招成绩(不含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配生名额内且不低于分配生学校最低控制线的学生直接录取,如出现分配生名额未录满的情况,空出的计划添加到普通计划中,以确保录满计划。

  第二批次志愿(省示范高中普通志愿):录取时按照成绩(含照顾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录取后由教育局、汤阴县第一中学和汤阴县高级中学按照成绩和录取学校学生所占比例进行统一分配。

  第三批次志愿(普通公立高中):按照学生志愿和中招成绩(含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录取。

  第四批次志愿(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综合高中班):按照学生志愿和中招成绩(含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录取。

  第五批志愿(民办高中):此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由中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再按语、数、英三科总分排序,若三科总分仍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三科的分数依次排序),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定位次,然后按照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被该校录取。

  (3)征集志愿。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未录满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补录学生。2024年我县普通高中批次录取结束后,将面向全县招生计划未录满的民办学校进行一次公开征集志愿,征求志愿的填报对象是未被录取、且总成绩在我县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我县考生。征求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在批次志愿录取结果公布后1周内通过原毕业学校通知到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征集志愿仍未录满计划的民办学校在教育局监督下继续公开征集志愿,直至录满计划。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不含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综合高中班),学校要按照公平、工作、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中招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为新生注册学籍。

  七、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分配生政策。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县汤阴县第一中学和汤阴县高级中学继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计划为1400人,比例超过了50%。分配生不具体落实到学生,只对初中学校下达分配生名额。

  分配生政策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根据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①学生必须在教育局政策性招生录取的学校就读,没有进行择校;②学生必须在招生录取学校学籍连续保留三年,且学籍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册;③学生本人必须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上学三年(正常休学然后复学的除外)。择校生、转校生和社会考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分配生计划见附件)

  分配生录取从该校报考汤阴一中分配生志愿的应届考生中,按中招考试成绩(不含任何照顾分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但不低于分配生学校最低控制线。“分配生”未录取,并入普通生录取。

  (二)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应报县教育局备案。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统一招生计划录取未满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由县教育局组织补录。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考点学校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四)严格中招报名资格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

  实行初中应届毕业生资格、分配生资格审验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初中学校负责审查报名资格,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审核考生分配生资格,按要求进行公示。在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在报名资格等环节上弄虚作假者,县教育局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分,取消该校下一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五)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责任监督制度。加强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法治教育,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考生应填写《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六)其他招生工作说明。省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市第二中学宏志班招生工作分别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省“高中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由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分别负责统一录取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落实目标任务。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当年初中毕业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确定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认真落实《安阳市基础教育设施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是做好中招考试工作。我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中招考试工作。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2024年6月18日前,各考点学校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具体工作由县招生考试中心负责部署。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按照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我县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严格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严密防范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和群体性舞弊。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我省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并严格落实《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基〔2022〕165号)中“20项禁止”要求,在报名、考务、阅卷、录取等重点环节,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高中阶段学校校长为本校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执行各项招生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

  二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三是严格落实公示监督制度。各校的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等,均要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四是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各学校要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程序等要求录取新生、注册学籍,以确保顺利完成高中学籍注册工作。

  (三)加强宣传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毕业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习中招政策,指导、服务好学生填报志愿、升学等,特别是在学生中考结束离校后,仍要保持好家校联系,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中招工作结束后,将对志愿填报、中招工作进行总结,通报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或教师。

  汤阴县教育局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372-6208317。

  点击附件查看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相关附件.pdf


  2024年6月1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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