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阳市幼小衔接教育与零起点教学实验校(园)的通知
信息来源 :教育教研中心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3-00215
发文字号 :安教研函〔2023〕458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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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幼儿园:

  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守正创新:“幼小衔接”教育与小学“零起点”教学专项课题研究方案〉的通知》(安教研信〔2021〕31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实验校、实验园在幼小衔接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我市2023—2024学年度幼小衔接教育工作的开展,实现“齐步走”的工作目标,市教育局决定进行2023年度幼小衔接教育实验校(园)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校(幼儿园)愿意积极参与幼小科学衔接教育实践,积极承担幼小衔接教育工作任务;

  2.支持本校教师积极开展幼小衔接专项课题研究,为本校教师进行的课题研究创造良好条件;

  3.能够根据本校(园)实际,积极开展幼儿的入学准备和一年级新生的入学适应工作,编写幼小衔接主题教育活动校(园)本课程;

  4.具有一定规模,原则上小学一年级学生不少于四个班,幼儿园大班不少于两个班。规模较小的乡镇小学、幼儿园可以以中心校的名义联合申报。

  二、实验校(园)应履行的职责

  1.实验校(园)要引领我市幼小衔接教育与小学零起点教学正确方向,实施符合少年儿童身心实际、形式多样的衔接教育课程,编写出幼小衔接教育活动校(园)本课程,在区域内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实验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进行去“小学化”教育实践,要积极开发幼小衔接教育课程故事,形成本园特色。

  3.实验学校要按照教育政策和规定,坚持就近免试划片入学,规范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考查方式。坚持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教学与作业设计,创新评价方式。

  4.加强幼小衔接双向联合教研,实验校至少联系一所幼儿园,实验园至少联系一所小学,组成教研共同体,完善共育机制,促进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携手共进,共建共享,推动科学有效衔接。

  三、实验校(园)享有的服务

  1.学校(幼儿园)幼小衔接工作主要负责人牵头,联合非本学段的幼儿园(学校)组成课题组,申报幼小衔接综合类教科研课题。

  2.在学校、幼儿园举行的教研活动中,优先得到专家指导或帮助。

  3.实验校(园)取得的实验成果,优先在“安阳零起点教学”“安阳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择优推广。

  4.优先获得幼小衔接方面的培训和交流机会。

  5.可以以安阳市幼小衔接教育和小学零起点教学实验校(园)的名义开展相关教育教学活动。

  四、实验校(园)申报程序

  1.2022年度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幼小衔接教育和小学零起点教学88所实验校(园)任期即将届满,请各实验校(园)以“幼小衔接这一年”为题,撰写一年来本校(园)的幼小衔接工作总结,填写2023年度申请表(见附件1),通过审核评审的,可以认定为2023年度的实验校(园)。不报送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实验校(园)其幼小衔接实验校(园)资格自动取消。

  2.非2022年度的实验校(园),符合申报条件,有意申报的学校、幼儿园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审核批准,可以认定为2023年度安阳市幼小衔接教育和小学零起点教学实验校(园)并发文公布。

  申报单位请将申请表及2022年度认定的实验校、实验园的幼小衔接工作总结报送至本县(市、区)教研部门,各县(市、区)汇总、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9月6日报安阳市教育教研中心422室。联系人及电话:岳忠庆 0372-5116765

  点击附件下载查看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阳市幼小衔接教育与零起点教学实验校(园)的通知 相关附件.pdf


  2023年8月29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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