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计划,持续推动中小学校数字化转型,按照《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提升行动的意见》有关部署,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认定工作,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233 号,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对我市2023年度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估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市级四星五星级数字校园的普通中小学校可以申报。已被认定为省级数字校园标杆校的学校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数量:6所(市教育局认定的四星五星级数字校园)
三、推荐流程
(一)学校自评。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对照《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V2.0)》开展自评,登陆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系统(网址:https://bgxpg.hner.cn),提交认定为四星级及以上数字校园证明材料、学校自评情况和相关支撑材料。
(二)现场查看。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入校实地查看,准确把握数字校园建设及应用状况。
(三)推荐上传。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采取线上方式对各县(市、区)推荐学校进行查验,重点查验学校申报材料的科学性、真实性。对检查合格的学校名单按分数排名予以公示并上报前6名到省教育厅,申请“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称号。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将深入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中小学校数字化转型、实现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作为各县(市、区)教育数字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学校进一步做好数字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抓紧补齐数字校园建设短板,推动数字校园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加强过程性指导,组织好学校申报,推荐应用成效突出、特色鲜明的学校。
(二)奖惩措施。省教育厅对通过2023年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估认定工作的学校授予“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称号;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取消今后三年申报省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资格。
联系人:市教育教研中心 许元春 电话:0372-5116757
点击附件下载查看: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相关附件.pdf
2023年7月27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