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 :安全办(信访科)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2-00242
发文字号 :安教安〔2022〕376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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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11月21日,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2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豫教工委〔2022〕142号)安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安委〔2022〕3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压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师生至上、生命至上,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汲取“11·21”火灾事故沉痛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底线思维,树牢安全意识,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面对冬季历来是消防安全事故多发季以及新冠疫情叠加等带来的消防安全严峻形势,要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织牢织密安全责任链条,压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及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要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以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推动工作措施的落地,坚决遏制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全面兜底自查,彻底整治隐患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三个月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及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持续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重点对电线线路、燃气、醇基燃料等重点火灾源头,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实训室、锅炉房、配电室、礼堂(多功能厅)、会议室、校内隔离点等重点场所,校内高层和地下建筑、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每个风险隐患点都排查到位。

  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风险和隐患,要全部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方案,立行立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确实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按时整改到位。通过这次自查自改,要彻底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使用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安全标志损坏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动火用电等问题。确保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设施配齐配足、完好管用,消防安全隐患消除。

  三、加强教育警示,提高防范能力

  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校信通、微信群、LED显示屏、橱窗、板报等作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泛宣讲消防安全常识,普及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及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消防应急资源配备和值班巡逻,制定完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新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殊岗位技能培训,使其熟知火灾风险、熟用消防器材,切实提升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和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火灾险情的岗位应急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幼儿园冬季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对局直学校逐个进行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定期对校园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摸排,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校外托管及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做好善后工作。

  12月中旬,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及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冬季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推磨式异地督查。异地督查结束后,市教育局还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冬季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暗查暗访。对冬季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不重视、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对在冬季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请务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12月12日前报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含附件);2023年2月24日前报工作总结(均以电子版和盖公章的PDF版两种形式报送)。对不按要求报送的单位将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

  邮 箱:ayjyaq@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相关附件.pdf


  2022年11月2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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