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安全办(信访科)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3-00027
发文字号 :安教安函〔2023〕69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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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根据市燃气专班《转发省燃气专班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暗访暗查情况的通报》(安燃专班〔2023〕4号)的通知精神和全市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安阳市教育局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市教育系统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落实省燃气专班《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暗访暗查情况的通报》,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细化实化,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重部署轻落实、排查整治不认真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聚焦关系师生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对风险隐患快查快改、立整立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早遏制、早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重点整治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要立即行动开展排查整治。聚焦影响师生安全的场所,突出学校食堂及锅炉燃气、燃气管道设施、燃气设备器具三个关键环节,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风险。

  (一)学校食堂及锅炉燃气环节

  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关于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做严做实做细的通知》(安教安函〔2022〕30号)要求,认真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表详见附件),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可向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寻求技术指导;要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师生监督。

  (二)燃气管道设施环节

  使用管道燃气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对燃气管道、铸铁管、2000年前的PE管和钢管信息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对校园内老旧管道、被建筑物压埋管道、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三)燃气设备器具环节

  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展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知识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不购买、不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强化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重点对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减压阀、连接软管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把燃气安全常识纳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学生的用气安全意识和应急遇险处置能力。要督促指导燃气使用岗位职工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升职工技能水平,保障燃气使用安全。

  三、检查方式

  采取学校(单位)自查、属地排查、包干督查等方式开展排查检查。三种方式不分阶段、不分先后、同步推进,抓紧实施,确保尽快取得实效。

  (一)学校(单位)自查。各县(市、区)要督促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中小学(幼儿园或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及时摸清学校(单位)自身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一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二)属地排查。各县(市、区)要发挥联动机制,组织相关部门、燃气公司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要组织燃气企业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中小学(幼儿园或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全部建立清单台账,对账销号。

  (三)包干督查。根据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网格化机制和全市学校安全稳定督导工作安排,每月至少对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于每月28日前将督导情况报市教育局。

  四、全面整改整治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切实扛起责任,落实落细《全市教育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安教安函〔2022〕340号)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细化排查标准、严格整治成效,及时掌握各学校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对于不落实职责或职责落实不到位不彻底,导致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1名联系人,每月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3月1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和阶段性整治情况。

  联系电话 :0372-5116870 邮箱 :ayjyaq@163.com

  点击附件下载查看全市教育系统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附件.pdf

  2023年2月2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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