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安全办(信访科)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3-00032
发文字号 :安教安函〔2023〕84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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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全市教育系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不断健全消防 工作机制,减少火灾隐患总量,提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安消安〔2023〕7号)工作要求,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广大师生员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降总量”的目标,通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有效减少各类火灾隐患存量、遏制增量,完善消防工作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和消除重大隐患,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全面强化火灾防范措施,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宁红亮任组长,市教育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与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办(信访科),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航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单位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违规存放使用易燃可燃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房屋、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用电及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一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安阳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试行)》,建立消防组织,完善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基础建设,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二要持续整治中小学、幼儿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夹芯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等隐患问题。严格落实电气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备足消防设施和器材,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

  三要持续深化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确保建筑防火分隔到位、师生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针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实训室、礼堂(多功能厅)、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要发现一处坚决整改一处,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要紧盯电气线路和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着火源”,严格落实“三清三讲三落实”,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抓好燃气安全治理工作和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燃气用户加装燃气安全保护装置工作落实落地,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定期排查纠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设备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隐患,坚决切断电气、燃气火灾源头。

  五要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六要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外托管及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做好善后工作。

  七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要针对季节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通过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竞赛等活动,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要针对季节火灾特点,通过播放火灾案例警示片,组织人员到现场以案说法、以案警示,利用校信通、微信群等平台推发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提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7日前)。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发动,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 (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5月31日)。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对照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场所底数。对排查发现的每一条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摸清隐患底数。对整改难度不大,火灾风险小的隐患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较高、报属地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三)督导检查阶段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的,视情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立即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组织,全程带头参与。要成立领导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隐患排查,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加强分工协作,形成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和宣传培训,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火灾事故防范,全力抓好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问责。市教育局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也要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各级学校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推进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对造成人员伤亡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3月8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安全办邮箱;每周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附件1《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三个清单”》;7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对不按要求报送的单位将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

  邮 箱:ayjyaq@163.com

  点击附件下载查看: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附件.pdf

  2023年3月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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