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值班工作的通知(试行)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发文机关 :安阳市教育局
信息索引 :-01-2024-00061
发文字号 :安教办函〔2024〕273号
编辑人 :冯兴荣
发布日期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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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调研,征集相关意见,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值班工作进行规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校长对值班工作负总责,学校办公室主任为值班工作联络员。各学校要建立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值班。夜间有学生住宿的学校,应配备足够力量保障学校应急、管理、突发情况处置等工作。

  三、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无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校领导带班、门卫24小时在岗值班,原则上不安排教师值班。要确保带班人员联络畅通,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

  四、汛期期间,原则上按以上条款落实值班。但在启动应急响应后,按照《安阳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洪救灾应急预案》(安教发规〔2023〕131号)明确的响应等级要求,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岗值班值守,做好防汛工作。

  五、其他特殊时期需要学校调整值班时,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六、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学校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20分钟内电话报告基本情况,40分钟内书面报告,60分钟内续报。

  此次规范学校值班工作是为教师减负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不得随意加码,不得随意扩大值班范围。市教育局将适时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2024年6月26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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