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安阳市教育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了安阳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发布教育信息、解读教育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主动公开、不断优化公开服务、推动规范公开、提升办件质量,教育政务公开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阳市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防疫要求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双减”政策并进,对照《安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教育领域事项,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安阳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抓好全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要求。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业务科室,对应重点领域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方式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多次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协调指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考核机制,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务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2022年,市教育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目前拥有粉丝(订阅户)60万余人,是我局务实高效、影响深远的新媒体平台,在政务信息公开、教育资讯宣传、推进改革发展、意识形态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22年,我局官方微博第9次蝉联“全国十大教育微博”称号,微信公众号被评为“2022河南政务微信影响力•省辖市教育类年度十强”,在教育系统新媒体综合影响力排名中,长期保持领先地位,多次受到省、市等有关部门通报表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32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717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条,并通过文字、图表、视频等形式进行全方位解读;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73件;征集调查4期;在线访谈1期;开设教育专题板块10个;及时公开市教育局年度部门预决算;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1项,总办件量1599件;接收安阳12345市长热线留言数量600件,均及时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通过微信公众号(安阳市教育局)发布信息640条,微博(安阳市教育局)发布信息4900条。
(二)重点领域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情况。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强化解读效果。就广大群众重点关注的中高考政策、“双减”政策等,通过文字、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将政策背景、利用新媒体直播平台开设《家长夜校》栏目,利用微信视频号及微博直播方式相继开展了“中高考心理健康专题系列讲座”“小升初专题系列讲座”“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专题讲座”“高考志愿填报系列讲座”“幼小衔接教育讲座”“家庭教育专题讲座”等30余场,观看人数高达100余万人次。不仅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了优质的教育、心理、升学、志愿填报等多方面的指导,更纾解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焦虑心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
(三)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直接沟通,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2022年,安阳市教育局共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答复3件。同时,认真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分办工作,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四)落实监督保障方面。借助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季度评估,政务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等调研督查方式,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本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通知,着力解决政务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发布内容由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监督保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项 6102万元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6 | 0 | 0 | 0 | 0 | 0 | 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 他 处 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 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善和完善。一是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还需提高;三是教育类信息质量有待提升,各方面信息内容深度不够、广度不高,信息的排版编辑有待加强,报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的信息采用率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以最坚定的立场、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2.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加强做好应公开尽公开。注重公众参与度,确保每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政策在制定过程中都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公众对相关重大政策和决策的意见。
3.加大政务公开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力度。强化“政务阳光透明”意识,坚持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4.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教育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阳市教育局联系(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朝霞路与建安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邮编:455000,电话:0372-5116811,传真:0372-5116855,电子邮箱:aysjyjggyx@163.com)。
安阳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8日